吕宏军同志任安徽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安徽演艺集团党委决定(皖演发201323号),聘任吕宏军同志为安徽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1021安徽省歌舞剧院召开党员、干部及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大会。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刘涛宣读吕宏军同志任职通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宇洪杰代表集团党委对吕宏军同志的任职表示祝贺并对其和省歌舞剧院班子提出要求和希望。

吕宏军同志做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