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皖演艺〔2020〕28号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相关专业优先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剧院吸引到合适的人才。人力资源部对人员招聘与配置工作做到节约人力成本,岗位配置相适应。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岗位:声乐演员(民族男高音、美声女高音、美声男中音)
(三)招聘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音乐学院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28周岁以下,女演员身高不低于165cm、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5cm;
3、参加国内外及省级重大赛事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业务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政策。
4、按照艺术行业特点,对特殊岗位、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薪资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按照歌舞剧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
(1)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持及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获奖证书,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起,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安徽省歌舞剧院人力资源党群工作部(合肥市曙光路45号)。联系人及电话:徐光华 63647424
五、招聘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2)考试时间:报名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考试地点:安徽省歌舞剧院排练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在集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考试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纪委人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安徽省歌舞剧院
2021年9月30日